近日召开的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决定,山西省国企改革将从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、加大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和企业破产重组力度、加快企业主辅分离等四方面入手,力争取得突破性进展。
虽然山西省国企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,但是公司制改革不规范、股权结构不合理、企业办社会负担沉重、劣势企业退出步伐慢等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,国企改革仍然是山西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。所以,山西省将在四个方面力争突破。
一是加快股份制改革步伐,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,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,积极推动国有资本从中小企业有序退出,改善煤炭、焦炭、冶金、电力等优势行业国有大型企业的股权结构,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。
二是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,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,规范公司股东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职责,完善企业领导人员的聘任制度,推进企业劳动用工、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,大力推行年薪制和股权、期权制。
三是加大实施大公司大集团战略和企业破产重组力度,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动,围绕山西省煤炭、钢铁、化工、水泥等优势产业,打破所有制、区域和隶属关系限制,发展和组建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大公司和大企业集团。
四是加快企业主辅分离办社会职能的步伐,力争用3到5年把国有企业所办学校、医院等移交社会管理,太钢、太重、太化和山西焦煤所办学校的移交工作力争年内完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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